生态环境部对2026年5月18日至7月12日期间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于7月13日起公告。本次共涉及三个项目,不包括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设施。

获得批复的项目中,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5月21日获批。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号泊位及液化罐区工程的环评文件在6月19日获得通过。湖南能源集团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新疆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及选煤厂一期工程新建项目,设计能力为每年500万吨,其环评报告于7月7日得到批复。

公告期自2026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共7天。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大厅的联系电话为010-65646188和010-6564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