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湖北监管局近日在完成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后,明确了以“四个坚持”督促中央驻鄂预算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的工作方向。
该局将政治引领放在首位,通过政策宣讲、座谈交流、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预算单位“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并制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同时设计完善了审核记录表,统一问题定性标准与佐证材料要求,并对审核人员开展专项培训。
在精准监管方面,该局开展了线上全覆盖集中审核,聚焦组织层面内控建设、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和内部监督三个方面,逐一核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资金规模大、业务链条长、廉政风险较高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结合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和各类专项核查中发现的无预算支出、超标准列支等问题,从内控制度层面分析根源。
在问题整改上,该局建立了即查即改台账,督促预算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实闭环管理。对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格风险提示,针对资金支付、合同管理等业务列明问题表现、政策依据和整改要求。同时,系统梳理共性问题,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绩效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在长效机制上,该局推动内控审核与日常监管贯通,将内控建设成效和报告审核结果作为预决算监管、预算执行监控等的重要参考,把内控薄弱单位纳入监督重点。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主动宣讲政策,指导预算单位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制度。此外,系统梳理整体情况和典型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材料,发挥内部控制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保障重大政策落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