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涉及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改革方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这份名为《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的文件,于2026年7月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旨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促进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
意见明确了分阶段目标。到203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履职主体更加明确、资产家底更加清晰、整体保护更加有力、资产配置更加高效、考核监督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围绕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意见提出完善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荒漠及国家公园等,加快推进调查监测数字化转型。同时健全清查统计核算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查清实物量并探索核算价值量,建立年度更新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
在健全产权制度方面,意见要求依法设立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探索单独设立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完善海域使用权向土地使用权转换衔接机制,构建无居民海岛权利体系,推进用水权改革。此外,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明晰产权主体和权属界线,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
为强化整体保护,意见提出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约束,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优化储备管护机制,将所有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储备管理,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并可由专业运营机构等承担管护工作。
在促进高效配置方面,意见要求深化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配置规则,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逐步提高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比例,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构建配置新模式,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在特定国土空间内对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实行组合配置,并公告资产配置合同。
监督考核方面,意见决定建立统一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相关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完善收益成本核算制度。同时制定所有权资源清单,加强全流程监管,统筹开展管理责任考核,发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作用,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并完善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资产状况接受监督。
组织实施层面,意见强调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提高科技支撑和信息化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并鼓励地方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由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问题,重大事项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