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教育發展「十五五」規劃》。

根據規劃,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將逐步調整為「省級統籌、以縣為主、市縣結合」的模式。同時,規劃要求統籌設計基礎教育十二年課程體系,並加強優質課程和資源的供給。

在義務教育階段,規劃提出探索延長義務教育年限,深化集團化辦學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認定將按規定開展,市域範圍內的優質均衡也將有序推進。新一輪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同步實施,目標是實現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覆蓋。寄宿制學校與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將繼續辦好,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也將深入推行。「雙減」政策與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將統籌推進,校外培訓的常態化長效化管理得到加強,課後服務質量也會進一步提高。學齡人口預測預警機制將建立健全,以擴大學齡人口淨流入城鎮和基礎薄弱地區的教育資源供給。義務教育班主任與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也會加強。有條件的地方還可推廣中小學春秋假。

高中階段教育方面,中考改革將有序推進,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比例會擴大,有條件的地方將開展均衡派位、登記入學等招生試點,推動多元錄取。高考綜合改革進一步深化,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考試考核內容體系,並優化職教高考的內容與形式。普通高中辦學資源將擴大,增加學位供給,優化空間結構並改善教學與生活條件。規劃還提出,以常住人口多和人口流入地為重點,建設1000所以上優質普通高中,重點改善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推進標準化建設,並建設一批綜合高中和科學高中。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計劃將深入實施,師資配置趨向均衡,辦學水平全面提升。綜合高中和科學高中將辦好,少而精的中等職業學校也會保留,職普融通進一步深化,以拓寬學生的成長通道。

規劃對特定學生群體也作出安排。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享有與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就讀公辦學校的比例將穩步提高,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的報名條件因地制宜放寬,並推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連續接受基礎教育。殘疾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等困境兒童的關愛體系將得到完善,控輟保學常態化機制也將健全。特殊教育將以優質融合為目標繼續推進,專門學校建設與規範管理得到加強。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將依託現有資源加強,人口規模大的城市可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人口20萬以上的縣(市、區、旗)要達到標準建設特殊教育學校。師範類學生的必修課程也將納入特殊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