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涉及浙江、福建、山東三省自然保護地體系調整的整合優化方案,已獲國務院原則同意。批覆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認真組織實施,並由國家林草局公佈整合優化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名稱、區域範圍以及管控分區。
該項批覆於2026年6月12日發出,是對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和國家林草局聯合上報請示的回應。方案實施須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生態優先、依法依規、因地制宜,推動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和民生改善相統一。
國務院在批覆中強調,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需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規定,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強化監管執法,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地,不斷提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水平,重大事項須及時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