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函復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同意28座水電站大壩的安全註冊登記。
其中,6座大壩為首次安全註冊:雲南托巴、新疆波波娜、新疆阜康上庫壩和阜康下庫壩4座獲甲級登記,雲南洛它和西藏拉康2座則列為乙級。
另外22座大壩換發安全註冊證,包括湖北水布埡、隔河岩、高壩洲,湖南三江口、桃源、湘祁,廣西大埔、紅花、山秀,重慶銀盤,四川官地、紅岩子、楊家灣、桑坪、姜射壩、舟壩,貴州大田河落生、高生,雲南大盈江三級,陝西藺河口、蜀河,青海拉西瓦,所有換證大壩均為甲級登記。
國家能源局要求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督促電力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組織體系、人員配備和專業培訓,抓好檢查、監測工作。企業還被要求規範管理與操作流程,加強防汛和應急管理,推進安全檔案和監測設施運維,發揮在線監控作用。
針對乙級登記的西藏拉康和雲南洛它大壩,能源局要求加大監管力度,壓緊壓實主體責任,限期補齊安全管理短板。所有企業須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時限,確保按期高品質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