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网络侵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常见,且呈现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为应对这一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已联合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8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该机制的核心在于打破部门壁垒,针对不同纠纷类型,引入各行各业的专业调解力量,从而构建一个权威、高效的解纷平台。其目的不仅是提升纠纷化解的效率和力度,更在于确保群众的烦心事能够“管到位”。

多地已在该机制框架下展开实践。在湖北建始县,一起延续八年、涉及1700余名业主的物业纠纷,并未直接进入判决。当地法院联动住建部门、镇政府及居委会协同调处,将大纠纷拆解为小问题,厘清矛盾焦点与责任边界。此举既解决了眼前的纠纷,还推动双方细化小区物业管理内容,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北京昌平区引入了仲裁员、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律师及专家学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纠纷的一揽子调处。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法院则面向肢体残疾人,提供专人陪同代办、优先快速立案等“绿色通道”服务,以体现司法温度。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需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的数据指标,如审限内结案率、民事调解撤诉率等,反映的是过程;而矛盾实质化解率、权益兑现效果及群众满意度,才是最终的衡量标准。建立健全专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只是为了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更是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全面修复与长效和谐。

推动解纷资源下沉和工作方式革新的同时,更须以群众视角校准治理坐标,以法治机制提升协同效能,让治理重心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唯有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方能切实提升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