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已经由国务院印发。印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发文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

该《规划》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明确,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其目标在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围绕总体要求,《规划》提出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引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抓手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被确立为着力点,深化改革为动力,底线是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十五五”时期的目标包括:就业保持总体稳定,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失业水平得到有效控制;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进一步增强;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塑造;劳动就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在宏观经济层面,《规划》要求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开展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宏观政策需增强协同性,财政、货币、产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等政策应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影响必须进行评估,并强化事中事后监测。针对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探索人机协同新型工作形态,强化其就业创造效应。

产业与就业协同方面,《规划》部署稳定轻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就业基本盘,支持外贸企业拓展新兴市场;挖掘建筑行业就业机会,激发交通、水利、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用工潜能;扩大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就业容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时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区域协调发展上,支持经济大省形成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

针对人力资源开发,《规划》要求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度,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深入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将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推广由链主企业牵头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和项目制培训模式。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通过完善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和“新八级工”制度等方式得到畅通。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被置于重要位置。《规划》提出多渠道开发岗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收规模,推进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并对离校未就业和困难毕业生实施专项帮扶。青年就业技能提升行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等也将同步实施。择业和用人观念将通过设立生涯教育学科、宣传基层就业榜样等方式加以引导。

其他重点群体方面,《规划》要求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统筹城乡政策,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以工代赈并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包括落实安置政策、鼓励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吸纳就业,并支持其到中小学任教。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帮扶强调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同时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将获得进一步支持。平台经济创新、即时配送、网约出行、网络货运等行业将催生更多就业机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需明显提升,零工市场建设得到规范,劳动者的住宿、餐食等实际问题通过友好场景建设解决。权益保障方面,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建立健全,平台企业需公平制定劳动规则、提高算法透明度并足额支付报酬。

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朝着精准高效方向完善。“中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将依托全国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创业服务强化培训、孵化、担保贷款等联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并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市场建设援助计划。

劳动者权益保障部分涵盖平等就业权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标准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规划》要求打破户籍等制度性障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得到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落实。社保体系则强调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并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泛覆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将加大对欠薪的整治力度,完善长效机制。

《规划》还部署强化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网络将升级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统计得到加强。就业形势的研判分析将常态化,并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群体的风险预警体系。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将进一步完善,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

组织保障方面,《规划》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协调机制作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负责动态监测和评估规划实施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