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風電和光伏項目自6月1日起換擋至「報量報價」方式,直接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競價。該變動由山西能源監管辦與省能源局聯合推進,旨在以市場化機制強化新能源消納能力,落實全國層面的電價改革方向。
與以往模式不同,新規讓新能源場站擁有更大的決策自由——它們可在3到10個出力區間內,自行申報一條完整的量價曲線。這一調整被系統性地寫入了《山西電力市場規則體系V16.0》,圍繞報價申報、出清模型和結算方式等核心環節提出了修改建議。
為確保切換平穩,監管側還同步推出了四項配套措施:一是通過建立高價、地板價等異常情況的報備制度來監測市場價格異動,使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二是督導市場運營機構完成系統功能升級,在出清算法和母線負荷預測上做精進,藉此提升交易效率與精度;三是要求運營機構組織多輪專題培訓,幫助新能源場站熟悉規則要點和申報流程。
效果已被數據印證。新能源發電側參與現貨市場的容量佔比已從2025年末的41%跳升至當前的74%,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得到進一步強化。
後續,山西能源監管辦將對報量報價新模式下的市場運行狀況保持跟蹤,並深化跨部門協同監管,繼續優化市場機制以支持新能源產業向更高層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