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批准了《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6〕89號),生態環境部已將該制度印發各地並組織落實。制度有效期至2029年6月,期間各年度的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均按此執行。

根據安排,調查對象需登錄指定系統填報本單位數據,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則通過另一系統完成審核與上報。2026年度的統計工作,各級部門應在9月15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和上報,並在10月15日前依據終審意見完成核改。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還需在10月31日前將2025年度數據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加蓋公章後報送。

2027至2029年的統計工作,各級部門須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審核上報,5月31日前依據終審意見完成核改;省級部門應在每年7月10日前報送年度數據匯總表和工作總結。

生態環境部對各地提出了五方面要求:把統計調查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保障條件;更新維護名錄庫,確保應報盡報;加強培訓指導,夯實基礎;壓實源頭數據質量責任,防範統計造假;規範分級審核流程,保障數據質量;強化數據安全保密管理,嚴禁洩露商業秘密與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