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篩選並公開了非煤礦山領域4起「打非治違」典型案例。這幾起案件分屬四川、青海、新疆和貴州,均為礦山企業嚴重違法違規生產建設,有關責任人員已被移交公安部門。

第一起案例發生在四川。2026年3月6日,監管監察部門對四川某鐵礦進行檢查,發現該礦提供的圖紙與井下實際嚴重不符,且在採礦權範圍外布置穿脈巷道和探礦巷道,利用臨時密閉隱藏採掘工作面,屬於超層越界非法生產。鹽源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責令其停產整頓並處罰款,同時將實際控制人涉嫌違法的線索移送鹽源縣公安局。

青海的案例顯示,2026年3月27日對都蘭縣某鐵礦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礦超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範圍布置了2個採場。問題移交後,都蘭縣應急管理局於4月15日現場核查屬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礦長處以罰款,法定代表人及總工程師的違法線索被移送都蘭縣公安局。

新疆一起金礦案例中,2026年3月30日至4月1日聯合檢查發現,哈密市某金礦曾在2025年4月至12月間,擅自在3個中段的老舊採空區內違規開採。哈密市應急管理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3個月,責令停產整頓,對企業及5名責任人罰款,實際控制人的線索移交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區分局。

貴州案例則追溯到2025年。當年7月8日至9日對貴定縣某鋅礦抽查時,發現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批准,未建立「三大」系統,巷道圖紙與實情不符,動火作業未審批,且相關負責人明知存在重大隱患仍組織冒險作業。黔南州應急管理局7月11日核查認定後,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並罰款,生產礦長和專案部生產隊長的線索被移送黔南州公安局。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均落實了行刑銜接要求,對非法違法行為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