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批准了《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6〕89号),生态环境部已将该制度印发各地并组织落实。制度有效期至2029年6月,期间各年度的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均按此执行。

根据安排,调查对象需登录指定系统填报本单位数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则通过另一系统完成审核与上报。2026年度的统计工作,各级部门应在9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上报,并在10月15日前依据终审意见完成核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还需在10月31日前将2025年度数据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

2027至2029年的统计工作,各级部门须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5月31日前依据终审意见完成核改;省级部门应在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年度数据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部对各地提出了五方面要求:把统计调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障条件;更新维护名录库,确保应报尽报;加强培训指导,夯实基础;压实源头数据质量责任,防范统计造假;规范分级审核流程,保障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安全保密管理,严禁泄露商业秘密与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