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涉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於7月15日對外公佈。這批案例展現出依法打擊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與修復受損生態並舉的司法思路。

在「阿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被告人獵殺了5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雪豹,最終被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另一起「楊某等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針對獵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東方白鸛的行為,法院採取庭審直播方式公開審理,以發揮「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傳效果。

外來入侵物種的擴散問題同樣受到司法關注。一起案例中,馬纓丹在城市綠地蔓延並排擠本地植物,法院判令相關行政機關全面履行防控外來入侵物種的法定職責,以推進生物多樣性協同治理並維護國家生物安全。

生態修復方面,法院堅持生態優先,為不同生態系統提供包括勞務代償在內的多種修復選項。在一起案例中,胡某某因非法採摘野生植物而破壞種群結構,法院引導其通過回植野生植物和勞務代償的方式,修復熱帶雨林生態系統。

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遺傳資源的保護也被重點強調。「西某、意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二人非法獵捕3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野犛牛幼犢,分別被判處六年和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以警示牧區群眾和社會公眾認清此類行為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