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煤机)近日披露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显示,其不超过435,000.00万元的可转债发行募投项目所涉用地已全部完成不动产权登记。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五个方向: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智能移动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智能制造全场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对应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此前已分别披露为12.24%、28.6%和15.69%。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四个实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均已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其中,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由索恩格电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实施,已取得苏(202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55541号证书;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由郑煤机有限实施,已取得豫(2025)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52469号证书;智能制造全场景研发中心项目和智能移动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均由发行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已分别取得豫(2026)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291号证书。四宗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符合监管规则相关要求。
关于恒达智控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补充法律意见书明确,发行人郑煤机持有恒达智控99.4925%股权,其余0.5075%股权由罗开成、王俊甫等六名高管及核心人员持有。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经与少数股东协商,由发行人采用向恒达智控提供贷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贷款。贷款利息将由恒达智控支付,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基于保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协商确定,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间接承担相应利息。该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8条的规定。
此外,补充法律意见书更新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郑煤机商业保理的类金融业务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因客户中存在与产业链暂无关联的企业而按类金融业务认定,最近一年一期未受到行政处罚,经营合规性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