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在7月15日由部长黄润秋主持的部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四项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分别涉及未来五年的生态环境标准完善、地方标准工作强化、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攻坚以及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

会议审议通过的《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2026—2030年)》旨在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标准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具有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及时更新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并强化各类标准间的协调衔接。同时,会议强调严格项目管理、提升技术保障和工作质效,以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另一项文件《关于做好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的意见》聚焦地方标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会议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地方结合实际确定管控项目、限值水平和监测评价要求。此外,要强化问题导向,依法组织制订地方标准,并积极探索跨省区域协同标准,推进标准全链条闭环管理,为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提供依据。

会议还通过了《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被视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会议要求突出重点,对人口集中、群众反映多、畜禽养殖周边和水产养殖密集区域开展排查,建立动态更新的治理清单。会议提出应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系统开展控源截污、内源治理与生态修复,严格验收销号,并加强常态化监管。同时,会议强调坚持群众路线,确保治理成效符合群众需求并获得认可。

最后,《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总体方案》获得通过,这是一项全面摸清地下水污染状况的基础性工作。会议指出,要形成层次清晰、互为补充的调查体系,统筹区域整体评价与局部典型问题剖析。调查中将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合理布设采样点位,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和信息化工具,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撑也被重点提及,以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除上述文件外,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副部长徐必久出席,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及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