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和发展改革委,以及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监管局与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该规划由两部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件编号为环监测〔2026〕37号,落款日期为2026年7月3日,并于2026年7月16日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