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能源監管局近日發出一份工作提示函,收件方為東北區域的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以及電網企業。提示函旨在推動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機制的優化與完善。
該局明確提出,充電設施接電應被納入「獲得電力」整體部署。這一要求源自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於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準全面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發改能源規〔2025〕624號)。文件規定,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要組織供電企業優化服務機制,進一步簡化居民用戶的報裝申請資料,持續提高接電服務效率。
在監管層面,東北能源監管局強調電網企業必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方案,以優質服務確保政策執行到位。監管關注重點包括供電企業對申請材料的審核、政策告知與說明,以及接電服務的時限情況。此外,該局還推動電網企業加大業務培訓和政策宣貫力度,督促一線人員精準掌握政策要求,嚴格執行法定服務標準。
東北能源監管局表示,將會同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持續關注轄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及接電服務情況,並按照國家能源局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相關監管工作,為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貢獻監管力量。
提升充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被視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