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公示了2026年第4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申請的審查情況,擬批准4份申請。

公示期為202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在此期間,可通過電話010-65645761、傳真010-6564578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或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郵編100006)反饋意見。

擬批准登記涉及甘肅蘭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朗華製藥有限公司、TOHO TITANIUM COMPANY, LIMITED(代理人:杭州瑞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常州合全藥業有限公司。物質名稱分別為外消旋-(2R,4R)-4-氨基四氫呋喃-2-甲酸甲酯鹽酸鹽、4-溴-2-氟-N-甲基苯甲酰胺、3,3-雙(甲氧基甲基)-2,6-二甲基庚烷和(6S,12S,15S,18S,22S,34S,37S)-34-氨基-42-氟-15-[(1R)-1羥乙基]-12-[(4-甲氧基苯基)甲基]-6-甲基-23-氧雜-4,10,13,16,19,26,36,46,53九氮雜八環[53.2.2.119,37.128,32.139,46.06,10.018,22.040,45]六十二-1(57),28(62),29,31,39(60),40,42,44,55,58-癸烯-5,11,14,17,25,35,61七酮二鹽酸鹽(1:2)。

前兩種物質活動類型為生產,需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後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第三種物質活動類型為進口,無新用途環境管理要求。第四種物質活動類型為生產,無新用途環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