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旨在从两个维度落实可再生能源利用责任的实施办法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文件全称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施行起始日期定为2026年8月1日。

该办法将考核对象明确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域与重点用能行业,由此形成双线并行的责任框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电量消纳目标,以刚性约束保障绿色电力优先消纳。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分区分档、强化中长期引领和刚性要求,该项权重制度得到了优化。

与此前仅考核绿色电力消费的做法不同,新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考核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使用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利用也将成为衡量责任履行的一部分。

相关负责人解释,当前新能源消纳压力加大,资源富集地区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大规模远距离外送又面临制约。拓展非电利用途径,既能缓解电网消纳压力、突破电力消纳瓶颈,也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有助于激发非电消费需求、推动规模化发展,为终端脱碳场景拓展、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和能源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此外,新办法紧扣新形势,删除了“超额消纳量”“激励性指标”等不再适用的旧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