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通知,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批准了109家聘用单位的488名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申请,共涉及488项合格项目。

同时,7家聘用单位的16名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变更申请获得同意,涉及32项合格项目;16家聘用单位的24名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延续申请获得同意,涉及26项合格项目。

通知要求,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负责。

相关资格申请、变更和延续的名单见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