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於2026年6月24日發布通知,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管理規定》,批准了109家聘用單位的488名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申請,共涉及488項合格項目。

同時,7家聘用單位的16名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變更申請獲得同意,涉及32項合格項目;16家聘用單位的24名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延續申請獲得同意,涉及26項合格項目。

通知要求,聘用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確保其在資格證書限定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無損檢驗活動。無損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聘用單位和無損檢驗人員對無損檢驗結果負責。

相關資格申請、變更和延續的名單見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