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依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資格管理規定》,批准了2026年第二批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執照延續申請。

此次獲批涉及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等7家營運單位,共94人。

國家核安全局同時提出三項核安全管理要求。各營運單位須在操縱人員執照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提交延續申請;應履行主體責任,執行操縱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崗位管理並形成年度總結報告。

操縱人員應遵守核安全法律法規,恪守職業操守,嚴格執行操作程序,杜絕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

該批文於2026年6月24日發佈,主送單位包括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中核核電運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凱佰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和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