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源监管局近日发出一份工作提示函,收件方为东北区域的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以及电网企业。提示函旨在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的优化与完善。
该局明确提出,充电设施接电应被纳入“获得电力”整体部署。这一要求源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文件规定,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组织供电企业优化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用户的报装申请资料,持续提高接电服务效率。
在监管层面,东北能源监管局强调电网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以优质服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监管关注重点包括供电企业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政策告知与说明,以及接电服务的时限情况。此外,该局还推动电网企业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力度,督促一线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法定服务标准。
东北能源监管局表示,将会同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持续关注辖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及接电服务情况,并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为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贡献监管力量。
提升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被视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